财教函[2015]2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13]4号)的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学教指委”)2015年度的工作安排,财政学教指委决定举办2015年财政学专业第三届暑期师资培训。
本届师资培训由财政学教指委委托财政学教指委委员所在单位广东财经大学承办,培训内容围绕“依法治国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改革”二个领域设置相关专题,聘请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的财税学界资深教授和专家学者,对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如何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我国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改革的经验与思考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授课师资将来自中国社科院、财政部财科所、中国税务报、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广东财经大学等高校与科研院所(参见附件二)。
本次暑期师资培训时间为
本次师资培训免收培训费,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请您务必在
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上海财经大学(代章)
201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