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2级全校研究生拍摄数码照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0 浏览次数:73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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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所):

我院拟定于2013年10月25-26日及11月3日为2012级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拟于本年度(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申请学位的专业学位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拟于2014年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研修班学员拍摄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数码照片。

一、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全日制研究生拍照时间、地点:2013年10月25日(周五)上午9:30—下午3:30,国定路校区育衡楼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具体时间段安排如下:

时间(2013年10月25日)

院(系、所)

9:30—10:30

法学院、应用数学系、统计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10:30—12:00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会计学院

13:00—14:00

金融学院、外语系、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14:00—15:30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人文学院

2、在职研究生及研修班学员(包括留学生、MBA、EMBA 、MPA、MPAcc、JM等专业学位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拍照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26日(周六)上午9:30—下午4:00,中山北一路校区大礼堂前厅;

2013年11月3日(周日)上午9:30—下午4:00,国定路校区育衡楼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二、注意事项:

1、在拍摄现场领取白纸袋,认真填写并核对纸袋上的相关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和学号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在编号一栏务必注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硕士专业学位生”或“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2、2012级之前尚未拍过数码照片的研究生也可在上述三天补拍照片。

3、此数码照片将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故请告知拍照学生务必着装整齐、正式,带好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员证和现金12元。

4、未能在上述时间到校拍照者,请自行前往以下地点拍摄:上海市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20楼9室(近中山西路)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4682836-803

请各院(系、所)务必将上述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2014年6月前毕业的研究生和本年度申请学位的专业学位生及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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