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八届上海财经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0 浏览次数:17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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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上海财经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所)团委:

    为弘扬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和优良教风,树立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好榜样,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增进师生情谊,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促进教学与改革,增进教学互动,建设优良学风、教风,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增进师生交流,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促进优良学风、教风的形成,评选出在教书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的老师,展现一线教师风采,树立师德师风典范。

二、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向。

2、教学能力强,熟悉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掌握相应的专业技能。教学内容丰富,概念清楚,观点正确,理论联系实际,反映本课程最新的学术动态。教学方法、手段先进,善于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态度端正,备课充分、讲课认真,辅导答疑耐心细致。

320129月至20142月学生评教均获“优”(本科生授课教师20139-20141月评教效果排序位列全校前30%),未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模范履行教学工作规范和师德规范,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将德育融于专业教学中。尊重学生、爱护学生,正确引导学生全面成才,善于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6、积极参加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指导,注重专业知识传授与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指导学生团队参与科研创新、社团活动、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探索实践育人教育新方法。

7、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各项事务。

三、评选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生提名、院系推荐、老师自荐等方式推选出初步候选人,经评选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在此基础上由全校学生投票评选出第八届上海财经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四、评选名额

    按我校在岗在编任课教师总数8%左右的比例确定“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名额。

五、评选对象

    20129-20146月担任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本校在岗在编教师。

六、评选领导小组

    活动设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次“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进行。评选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刘永章(党委副书记)

          刘兰娟(副校长)

组员:    姚玲珍(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郑少华(研究生院院长)

章益国(党委宣传部部长)

干春晖(科研处处长)

  (人事处处长)

  (工会常务副主席)

冯润民(学生工作部部长)

  (团委书记)

学生组员:吴一帆、胡天梓、刘佳钰、张力子、张佳越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童小川、王  贤、张  珊、杨  冰、刘佳琦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秘书长:沈亦骏(团委副书记)

七、评选活动和时间安排

1、候选人提名阶段(2014314日—2014331日)

1)院系推荐:各院系自主成立推选工作小组,通过院内综合考评,经各院系负责人审核后,推选 好老师候选人,同时提交我心目中的好老师院系推荐表(见附件1)。于331日之前反馈至校团委103办公室沈亦骏老师处。

2)学生提名:各院系以班会或年级大会形式统一或分批次组织各年级同学投票推选“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由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提名全过程,选票详见附件2。班会或年级大会实到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否则此次投票结果无效)。每名同学须提名3位候选人,由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按规定进行票数统计,并填写“院系提名汇总表”(见附件3),于331日之前反馈至校团委103办公室沈亦骏老师处。

3)老师自荐:鼓励全校老师采取个人自荐形式参与评选,填写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个人自荐表(见附件4),于331日之前发送至:

tuanwei@mail.shufe.edu.cn

2、评选阶段(41日—518日)

141-46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进行推荐情况统计汇总,根据得票排名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247-410日,举行学生座谈会;教师所在院(系)领导及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候选人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

3411-418日,各院(系)、部门负责提供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

4419-430日,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主要事迹,并在团委主页上进行宣传,听取意见。

551-518日,面向全校学生进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网上投票评选,根据网络投票排名确定上海财经大学第八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复选名单。

3、公示阶段(519日—630日)

1519日—622日,举行学生座谈会;教师所在院(系)领导及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复选名单,确定第八届上海财经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获奖名单。

2623日—629日,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在团委主页上听取意见。

3630日,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表彰阶段(910日)

教师节期间,学校对获奖教师予以表彰。

 

附件一:上海财经大学第八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院系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第八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学生提名候选人选票

附件三:上海财经大学第八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学生提名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四:上海财经大学第八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教师自荐表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联合会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

20143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43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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