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博士论文答辩和提交材料的通知(2016.9)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次数:153 文章来源: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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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盲审已通过的博士请准备下列答辩材料并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论文”一栏,

申请本次答辩。将答辩材料于9月21日前交至凤凰楼105办公室董老师处。正式答

辩预计安排在9月30日左右。具体答辩时间请关注公管学院网站,特此通知。

    科研成果已经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同学需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

栏中申请学位并在学校科研系统中登记科研成果。在9月21日前向董老师提交科

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答辩材料清单:

    正式答辩论文7本

    成绩单2份(在研究生院培养办打印)

    科研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全文),验原件

    B5.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及审核表(贴妥照片,导师签字,申请人

签字,一式两份)

    B6.表决票及评分标准(填妥相关信息,一式五份)

    B7.会议记录及决议书(答辩人签字)

    B8.授予学历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

    B9.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情况审核表

    (以上表格请在教学管理系统中下载填写)

    答辩通过后每位同学可以报销的论文制作费和调研费共2500元。请准备一张

金额为1500元的复印费或打印费发票(在发票背面签名)与上述材料一起提交。

答辩通过后请在一周内按照答辩委员会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打印四本论文

(导师和本人签字)交至学院105室。

    请各位同学在答辩前持“循环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确保所有费用已缴清、

科研成果原件审核、成绩单打印等。打印成绩单请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李老师处办理

成绩审核,领取3份成绩单,一份本人留存,2份交至董老师处。“循环表”和退宿

单是领取毕业证的必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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