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博士论文答辩和提交材料的通知(2016.12)
发布时间:2016-12-01 浏览次数:360 文章来源: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分享至:

    盲审已通过的博士请准备下列答辩材料并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论文”一栏,申请本次答辩。将答辩材料于12月13日前交至凤凰楼105办公室董老师处。正式答辩预计安排在12月27日左右。具体答辩时间请关注公管学院网站,特此通知。
    科研成果已经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同学需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栏中申请学位并在学校科研系统中登记科研成果。在12月12日前向董老师提交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答辩材料清单:
    正式答辩论文7本
    科研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全文),验原件
    B5.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及审核表(贴妥照片,导师签字,申请人签字,一式两份)
    B6.表决票及评分标准(填妥相关信息,一式五份)
    B7.会议记录及决议书(答辩人签字)
    B8.授予学历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
    B9.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情况审核表
    (以上表格请在教学管理系统中下载填写)
    答辩通过后每位同学可以报销的论文制作费和调研费共2500元。请准备一张金额为1500元的复印费或打印费发票(在发票背面签名)与上述材料一起提交。
    请各位同学在答辩前确保所有费用已缴清、科研成果已审核。答辩通过后请在一周内按照答辩委员会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打印五本论文(导师和本人签字)交至学院105室。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终稿论文并得到导师确认,办理完离校手续才能领取毕业证书。

上一篇:下一篇: